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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息技术的发展及2008年市场规划
                         ——技术总监、市场总监张岩博士2007年度会议讲话

 

一、 公安信息化的发展过程和特点

    我们的国家目前处于一个社会变革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形势。有几个特点我们需要注意:(1)社会由封闭向开放转型,各种矛盾突出;(2)经济生活活跃,人员流动性强,社会治安状况纷繁复杂;(3)以法治国,增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已成为趋势;(4)国家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在加强,投入在加大。鉴于此,公安部早就认识到必须“以信息为抓手,用警情带动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近几年来,一直在加强公安信息化的建设,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力争早日实现向现代警务模式的转变。我们先来看看西方警务模式的演变过程。

1、西方警务模式的演变与我国目前的警务模式

    西方警务模式的变革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
    (1) 在1829年以前,是旧警察的非正式警务活动阶段;
    (2) 第一次警务革命是1829年—1890年,以伦敦大都市警察的成立为标志,英国人建立了都市警察,警务模式进入了制服化阶段;
    (3) 第二次警务革命从1890年—1930年,这个时期美国开始了警察专业化运动,从而进入警察的专业化阶段;
    (4) 第三次警务革命从1930年—1970年,通过美国警察的现代化运动,标志着警务活动开始进入现代化;在这之后,各国着重警察内部建设,使警察组织发展到鼎盛时期。各国警察不仅大幅增编,而且警察的薪金大幅提高,现代化装备也武装到牙齿。尽管如此,犯罪并未得到有效抑止。随之而来的有三个问题:警力和犯罪同步增长;警察成为“机器人”后造成警民关系恶化;警察装备的现代化并没有同步提高对犯罪的认知率。人们逐渐意识到,警察好比一棵大树,想要蓬勃成长,根必须扎进社区。因为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主力也只能是社会大众;
    (5) 由此,“社区警务”的理念逐渐清晰,被称为社区警务运动的第四次警务革命从1980年代开始,并很快被世界各国所广泛认同采纳,遂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警务活动的社区化,是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的新思维、新观念,体现了西方各国行政改革和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所蕴涵的“治理”观念;
    (6) 从1990年代开始,英美开始制订控制犯罪计划,自此进入了信息警务时代。之前的警务工作模式中,也一直在使用情报信息,但其处于辅助地位;信息化改变原利用的方式,提高利用的效率,使情报信息逐步地处于核心的地位,成为影响决策和行动的关键因素,一个新警务战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由此而生。

    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把对刑事犯罪相关情报信息的分析作为一种客观的指导决策、实施的工具,通过有效的警务战略和有充分证据支持、合作的战术计划来促进打击和预防犯罪。这种信息警务与传统警务的最大区别在于,信息警务以问题为中心,注意时刻反馈阶段性效果,注重对犯罪的预防,对形势和事件的判断以数据为基础,强调单位和部门整体的行为效果,以整体绩效进行管理,强调各部门之间的协同,整合各种资源发挥整体效能。

    我国的传统警务工作一直以来都有自己的特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革,其弊端逐渐凸现出来。首先我们没有形成专职社区民警的工作机制。同时,警民各方在社区治安防范上没有形成合力。另外,随着经济活动的活跃,当前犯罪的特征逐步显现出动态型、系列性、职业化、组织化,犯罪手段日趋综合化与科技化。而当前警务的实际是,任务繁重、警力不足、财力不济、效率低下,部分地区又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

    我国现有警务主要理论模式是公安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相结合。公安行政管理以许可、登记、年审、处罚等静态管理方式为主,某一问题突出,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刑事侦查则依赖专案侦查、强调专项斗争、破案会战等运动型作战方式。与这种警务模式相配的打击犯罪方式是强化常规巡逻和快速反应、通过增加警力和装备遏止犯罪上升的势头,以及通过战役性行动等主要斗争手段进行打击。这是一种被动式反应型的警务模式,在变革迅速的社会转型期,很难把握警务工作的主动性。其主要弊端是,常常在违法犯罪问题症状明显出现后才会引起注意;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需要付出极高的代价,因而就避重就轻,采取一些简便的、立即见效的解决办法;随着症状暂时改善、消除,问题便不再引人注意,因而逐渐丧失了彻底、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可能孕育着更危险、更严重的后果。

    实际上,我们的公安部门不是没有意识到其中的问题,但什么事情都需要有个过程。这其中有些观念需要转变,比如说要意识到罪案上升是许多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情报搜集是全警参与的基础工作,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必须主动预防和控制犯罪等等。

2、金盾工程建设(一期、二期)

    1998年公安部为适应我国在现代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实现动态管理和打击犯罪的需要,实现“科技强警”,增强公安系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作战、打击犯罪的能力,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侦察破案水平,提出建设“金盾工程”。

    1999年4月,“金盾工程”进入项目审批阶段,项目建议书于2001年8月获得批准。随后,公安部和各地公安厅局分别开展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002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准了“金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又开展了初步设计和资金概算,2003年8月得到批准,完成了所有立项程序。

    我国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公安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保障,所以“金盾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

    在此期间,2002年7月,国家正式印发了电子政务指导意见,把“金盾工程”列入了十二金工程,由公安部负责组织实施。所以说,上世纪末“金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就已经开始了。工程的正式全面启动,以批复的时间为起点,以2003年9月2日召开的“全国金盾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为标志,“金盾工程”开始全面实施。工程历时三年,2005年底基本完成了工程的主体建设,2006年进行了项目收尾、评估,11月通过了国家验收。
“金盾工程”的主要建设成果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第一是网络建设,目前,主干网建设已经全面完成,基层所队的接入主干网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第二是应用系统建设。这是信息化推进的核心,目前主要开展了最基础、最常用的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各个公安工作领域。同时公安部还组织建立了八大公安信息资源库,以人口信息为龙头,包括出入境信息、违法犯罪人员的信息、在逃人员的信息等。目前八大公安信息资源库已经在公安部信息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都是海量数据库。比如说全国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数据存储总量达到12.6亿,机动车驾驶员数据库达到将近3个亿,累计出入境人员数据库原始记录达到20个亿,而且这些信息资源库初步实现了跨部门、跨警种、跨区域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了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第三是公安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这一点完成的也比较好。除了防病毒、防火墙、入侵监测等基本的安全基础设施以外,重点建立了以PKI和PMI技术为基础的、独具特色的公安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系统,在扩大信息共享范围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应用水平和系统规模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是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为了给工程建设提供管理和技术上的依据,同时也为了实现信息共享,公安部组织建立了公安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发布了500多个行业标准,全国遵循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业务标准,基本满足了公安信息化工程建设的需要。

    第五是运行管理体系建设。为了把“金盾工程”的建设成果运行好、管理好、使用好,公安部加强了运维系统、运行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组建部省市三级信息中心,建立这样一支专职的公安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的队伍,确保网络不中断、系统不瘫痪、数据不丢失,同时为全警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三级信息中心组建以后,也加大了各类设备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展了综合应用,向基层民警提供一系列便捷、高效的应用工具,比如说综合查询系统、搜索引擎系统、请求服务系统等高效、便捷的工具。

    实际上,公安部实施“金盾工程”建设的总体计划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推广基本的应用系统,搭建起公安信息化的框架体系,这一步的目标可以说已经实现。当前正在开展二期工程建设,目标是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主要是以深化应用为主线,进一步加大信息资源整合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共享的程度,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使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从建设内容上来说,主要是对现有成果进行完善、扩展和增强。这里面包括网络、安全、信息中心等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对一些已建的共享性强、应用面广的系统进行进一步扩展,还将根据当前急需,比如说奥运会安全保卫、禁毒等,研发一些新的系统。总的来说,要进一步推动应用的普及和深化,促进形成全警的信息采集、信息共享的应用格局。

    二期工程建设原来预计2008年初完成,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安全保卫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中,能充分体现公安信息化的成果。

    信息化工程和其它基建工程不同,基建工程边建、边设计、边应用是不行的。但信息化工程正相反,不能等系统完全建成了再利用。边建设边应用是公安信息化的指导方针。信息化推进以后必然会使公安工作机制产生变化,也就是引起流程重组、机制优化。中国公安要建立现代警务机制,而现代警务机制是要以信息化作为支撑的。系统是不是有效,是需要不断调整的,所以必须是边建边用。公安部金盾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谢毅平曾经表示,一定要用效果拉动应用的发展,用成效尽快让基层民警尝到信息化的甜头,才会激励他们的积极性。如果是长期的建设,一建就建了三四年,没有应用,没有效果,这是不可想象的。

    梳理一下,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当前和以后几年内会有以下几个特点:

    从公安部来看,目前基础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八大信息库已经初步建成;下面需要对这些系统进行数据维护,同时发挥这些系统的威力,也就是要做应用。
    在基础建设完成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信息化建设进入下一个阶段:
    (1) 从单一系统建设和能力发挥,发展到注重信息的综合应用;
    (2) 在信息整合的过程中,很多省市希望建立大而全的全警信息平台;
    (3) 基础系统建设完成后,一些地方已经注意到应用系统应该向纵深发展,如把应用库从业务库中分离,开展研判分析等深度应用。

    公安系统在进行基础建设和做业务系统阶段,从来都是把技术的成熟和实用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先进性放在第一位。公安要求的第一目标是稳定可靠,要求系统上线以后能够稳定运行,并不十分追求先进的技术指标。但进入信息综合应用阶段之后,先进技术的使用会对系统的成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已经进行的公安信息化很大程度上是对公安手工工作进行计算机管理,并没有根据计算机的应用特点做太多机制上的调整和适应。然而,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必然会使公安工作机制甚至体制发生调整并逐渐产生优化,促进现代警务体制的发展。这反过来对公安信息化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但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3、各地的建设之路

    近几年来,各地公安信息化工作都在不断向前推进,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特点。

    安徽省政府将“金盾工程”、智能交通系统、互联网监控中心建设列入“861”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省级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列入了省政府“数字安徽”重点建设项目,保证了全省公安计算机网络的快速发展。省公安厅抓典型,促全面,整体推进;他们将芜湖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向全省推广。而芜湖市公安局将所有公安业务应用系统整合为一个整体,建成了“芜湖公安警务数字化协同系统”,实现了各警种相互支持、相互策应、协同作战的目标。目前安徽省公安机关通过开展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人口系统、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高危人群管理控制系统、网吧实名登记系统和社会面图像监控系统等一系列建设,使源头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对流动人口、治安复杂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控制得到全面强化,提高了社会全面控制管理能力。

    江苏省公安厅自2005年以来,围绕“建成一个平台、形成一套机制、培训一支队伍”三个环节开展建设,为应用提供环境、制度、素质的保障。他们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科技大练兵活动,将网上信息采集比对等应用技能,列入省厅派出所长、刑警队长、交巡警队长学校以及警衔晋升、专业培训的范围。江苏省公安厅紧抓网上信息应用的整体推进,在“两强两促”上下功夫。以网上作战为核心,围绕信息强侦、信息强基、信息促防、信息促管开展应用实践。同时,抓住创建“平安江苏”的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投入专项资金10亿元左右,加大了各类社会面治安监控图像系统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社会重点部位、集卫星、微波、光纤网络、专用电路等多种传输手段为一体的图像监控网,建成了一批具有智能化查控报警功能的治安卡口,用信息化手段织牢街面路口的防控网络。目前,江苏省在全省省辖市和省公安厅统一开展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加强各类网上信息资源的集中整合,初步满足了对信息的采集、录入、共享、应用需求。

    上海市公安局明确目标,加大投入,强化运用,完善机制,近五年来平均每年投入都在2亿元左右。自2003年开发建设了信息比对系统,目前已纳入比对范围的有22个数据库,基本覆盖了主要公安业务信息。上海市公安局还开展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二期建设,同时建设了法庭科学DNA数据库。通过系统建设,取得了非常突出的破案效果。

    而江西省在完成好“金盾工程”二期建设任务的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强刑事技术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行动技术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完善全省互联网监控中心、侦控中心和报警处置系统建设。他们的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已于2007年基本建设完毕,开始投入使用。“金盾工程”实施以来,江西省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达2.5亿多元,全省公安二级网传输带宽达到155兆,公安三级网传输带宽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公安四级网接入率现已达到100%。江西同时也建设了“指纹远程查询比对系统”。在2005年至2006年两年间,全省利用“指纹远程查询比对系统”破获省内各类刑事案件7428起,其中,直接破案1876起,带破刑事案件5552起。

    浙江省这几年的公安信息化工作有目共睹,特别是以“打防控”为主的新理念、新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以“打防控”主干信息为基础,结合包括各种刑事技术信息在内的多元信息融合及多系统联动的应用模式,正在浙江走向深入。

这些省市带给我们的经验是:

    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首先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警力增量总要达到一个饱和,想控制治安、压制刑案,只有走科教强警之路,把科技置于优先发展地位。
    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是一个单位的“龙头”,一个单位工作、资源的分配、工作的兴奋点和注意力,主要是跟着“一把手”走。
    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抓住提高民警信息化素质这个关键。公安信息化讲求的是规模效益,既体现在信息数量上,也体现在应用群体上。只有信息警务理念和信息作战方式为每一位民警所接受、所掌握,每一位民警都成为信息警务的参与者、受益者,公安信息化才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必须高度重视民警信息化素质的提高,努力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扩大信息化应用群。
    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优化管理、集约资源。一是必须坚持质量管理,让每一个数据都真实可用;二是必须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让每一分投入都物有所值; 三是必须打破信息壁垒。目前各警种、各部门都建设了一批实现业务信息化的项目,这些项目构成了整个信息化的基础,应该按照“整合资源、重在统一,突出实战、方便基层”的目标,以推行基层信息采集规范化为切入口,通过整合、激活和利用相关业务信息资源,带动其他相关应用,推进信息一体化、作战一体化,最终达到打防控一体化。这实际上是我们在浙江的经验。

4、目前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

    随着公安信息化的发展和各种系统的建设,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和特点:
    1、 一些地方缺乏整体规划,各部门仍处在各自为战、条条建设的阶段;
    2、 另一些地方认识到这些问题,开始建设警务综合大平台,希望一劳永逸,同时解决基层民警的重复采集问题,把广大民警解放出来;
    3、 信息系统实战性、实用性不够突出,应用效益不够明显,投入产出失衡。

    我们认为统一规划是重要的。统一规划之后,有些系统需要整合、统一建设,有些系统仍是分部门建设。但不论怎样建设,系统讲究联动,系统之间的数据讲究融合,这一点必须注意。以指纹系统而论,如果说以前考核的主要指标是直接破案数和带破案件数,那么以后更多地转向如何把“指纹”这个证据之王的威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让它带动其他系统的应用,以它为纽带,用它盘活更多其他系统的数据。

    另外,我们一向认为数据整合是必要的、在当今情况下也是可行的;而业务整合则面临着公安内部机制、业务模式、管理水平、人员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其发展是一个逐步的、缓慢的过程,在当今条件下,只能适度整合,过多地整合各警种的业务模式,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鉴于此,对于业务系统的开发,应该坚持“适度整合,突出重点,重在实用”这样一个原则。

    除了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在当前阶段,我们更应该重视应用系统的开发。实际上,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主要就是通过对及时获得的情报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从而为警务指明警力部署和工作安排的。能破案、能有效地打击犯罪、能把握警务工作的主动性,这才是公安信息化的最终目的。为此,我们应该关注先进技术,把一些成熟的技术,以及我们自己储备的一些原创技术,有计划地、逐步地应用到各种应用系统中。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国各省市发展的高度不平衡性,必然造成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各种需求并存,多种状态并存的情形。所以,我们为用户提供的产品仍然多层次的,为用户准备的方案也是因地制宜的。我们不会引导用户一定来个什么跨越,而是根据用户在现阶段的需要,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产品。

二、 公安信息化过程中的先进技术

1、基础工作信息化中的技术

    基础信息工作有别于其他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始源,居主导地位。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使基础信息在传递中迅速、准确地到达指挥系统等各种应用系统,是现代警务的一个基本要求。只有高效运转的基础信息,才能切实为现实公安工作服务。

    这里面除了需要对四级网络进行建设,使基层信息畅通无阻,以及构建反应能力强的应用系统外,还需要加大基层采集信息录入装备的投入。近几年来,公安基层所队信息化装备从无到有,但很多地方仍旧量少质差,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如数码相机、拍摄、录音工具、通讯器材、刑侦技术设施、手提电脑、现场勘查提取设施、打印、扫描、数字身份证等都不能达到工作之需,还有非常巨大的提升空间。
这方面的建设,除了县区级财政积极加大资金注入量外,最近一、两年来,中央财政也有相应投入。如公安部今年准备在活体指纹采集仪上投3个亿,配置大约3万套给基层使用,大大提高指纹信息的采集效率和使用效率。可以说,基础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这方面的市场潜力巨大。一些地方甚至把这些概念拓得更广。

    比如说像吉林市提出的“数字城市”概念和东莞市提出的“平安东莞”,很大程度上属于基础信息采集和应用的范畴,其投资非常巨大。当然“数字城市”面向更多领域,并非只是公安信息。但“平安东莞”基本上是公安信息化的范畴。他们需要先进的视频采集、传输、浏览、智能分析技术,配合目前的VGS(网络三维互动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遥感系统技术,从而构建了网络宽带多媒体综合信息应用和服务平台,为整个城市的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2、网络技术

    网络是各种信息传递的高速公路,要保障信息高效运转,就必须建造一条高速发展的信息“高速公路”。各地公安部门虽已基本开通四级网络,但随着各系统的逐步完善集成,信息量的增加,网络建设升级改造势在必行,网络设施需大量注入资金更新换代,使各种情报信息和专业信息的流转和应用畅通无阻。

    需要指出的是,由IP地址危机产生和发展起来的IPv6作为下一代互联网协议已经得到了各方的公认,未来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IPv6的支持和应用,甚至被认为是后起发展网络的国家追赶“发达”国家的一个良好机遇。正因为如此,目前各方面都在加紧对IPv6的研究和应用开发。但是,IPv6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政府和厂商两方面的支持。许多国家对Ipv6技术都已经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都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尤其是一些欧洲国家。作为互联网络的发源地,美国也在积极地进行Ipv6的研究和建设。中国对于IPv6技术的态度是“积极跟踪、把握机遇、稳妥推进”,并且在部分地区实行了网上实验。谁能够率先在IPv6方面有所作为,谁就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占住有利位置。在众多的设备提供商和运营商的努力下,IPv6协议已经从实验室走向了应用阶段。IBM、Sun、日立等公司,分别研制开发了不同平台上的IPv6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美国思科、加拿大北电网络、Nokia等路由器厂商已经开发出了面向IPv6网络的路由器产品。操作系统方面,基于开放源码的Linux对IPv6提供了比较强的支持,Sun、IBM、康柏、惠普和微软的最新操作系统都提供了IPv6支持。

    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投入了很大力量,由我国自主研发的“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CNGI示范网络核心网CNGI-CERNET2/6IX ”在2006年9月正式通过国家验收;该工程的主干网目前已与全国20个城市的167所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了互连,传输速度达到了每秒2.5G到10G。

    IPv6何时能够大规模应用尚不好预测。按照IETF(国际互联网工程任务组)的规划,2006--2008年是IPv4向IPv6转化的过渡期。现在来看,这个过渡工作显然要推迟不少时间。这主要是因为NAPT技术的成功使用。然而,我们有必要对IPv6的应用予以关注。如果公安网按照IPv6重新部署和建设,那么不仅网络建设本身蕴藏着巨大商机,而且对几乎所有的应用系统都将重新洗牌。

    无线网络是我们的另一个关注点。在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专项实施方案。而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就表示,国产3G标准TD-SCDMA(另外两个是WCDMA和CDMA2000)的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要进一步加快TD-SCDMA产业化进程,完善和壮大产业链,引导企业加快业务开发和市场培育。王旭东还强调,要继续实施标准与知识产权战略,抓好重点领域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抓好开展4G标准的预研工作。

    无线网络一旦长足发展,对移动警务绝对是个福音,比如指纹的移动采集和移动比对等。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我们的产品方向有着很大的影响。

3、智能信息处理技术

    公安基础信息工作的开展,汇集了大量数据。信息的采集只是手段,利用才是目的。前面已经说过,经过“金盾工程”的建设,很多业务系统已经建成,那么下一步,是考虑如何有效利用这些信息,最大化发挥这些信息的作用的时候了。
这些信息的使用大致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制导作用。公安信息精确是保证各项公安业务目标任务完成的关键,精确的制导信息是随时指导调整公安工作策略,制定措施的基础,只有精确的制导信息,才能保证公安工作目标明确,做到有的放矢,信息制导作用大到公安工作方针、政策、警务战略调整,小到治安案件民事纠纷的调处,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信息预警作用。公安基础信息主要反映基层社会治安动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它集中体现社会各个层面稳定因素、不稳定因素,公安基础信息对社会公共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信息预警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信息为工作服务作用。任何精确优质信息,不为工作所服务利用,将不成为信息;其实加强基础信息化建设,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公安工作不断发展。
不管哪个方面的使用,都需要对这些海量信息进行及时、精确的分析,结合先进的技术,探索一些新的应用模式。
    在这方面,需要一些成型的技术,如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全文检索技术等等,这些国外的大公司如IBM、Oracle、Google和国内的TRS等都有很好的解决方案。另外,一些相对成熟的前沿性技术,比如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文档距离技术、过程神经元网络等等,也可以在公安信息智能化分析中发挥大的作用。

4、生物特征识别技术

    目前主要应用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有指纹技术、掌纹技术、DNA技术、鞋印识别、人脸识别、虹膜识别、签名识别、声音识别、味纹识别等。

(1)先来看指纹技术。指纹技术多年来一直是研究热点,也有很多开源的代码可以借鉴。设计和实现一套算法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然而要想完成超越却非常非常困难。国际指纹识别大赛(FVC,the International Fingerprint Verification Competition)是全球最权威的指纹识别技术评比之一,评测项目多,公正性强,仅Light 算法(最重要、最检验技术产品应用成熟度)的测试就多打12大项,其中包括平均误识率、FMR(一定误识率下的拒识率)、平均识别速度、最大指纹存储量等。每年的国际指纹识别大赛都热火朝天,每年的获奖者中都有很多新面孔。最近几年来,没有哪家公司独领风骚。在国内遇到的算法瓶颈,在国际上同样遇到,并且最近的一个趋势是,各种不同源头的技术似乎通过融合能够取得更好的使用效果。

(2)掌纹技术很多公司如SAGEM、COGENT、Fujitsu都有。国内很多大学和研究机构也有相应的研究和技术,如北京大学、哈工大和香港理工大学等。值得一提的是,哈工大的张大鹏教授领导的项目组历时10年完成的“自动掌纹识别技术与系统研究”,2008年1月6日在深圳通过了由教育部组织中科院院士及来自中、美、德等国教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的鉴定。专家认为,该项研究提出了与掌纹识别相关的图像处理、模式识别等领域具有国际影响的理论、模型和算法,丰富了生物特征识别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该系统地研究并实现了在线掌纹图像采集、活体掌纹检测、掌纹图像定位与归一化、掌纹线特征与纹理特征提取、掌纹编码特征表达与匹配、掌纹分级检索及分类等关键技术。张大鹏教授他们还首次提出并设计开发出了三维掌纹识别系统、基于多光谱的新型掌纹识别系统、掌纹/指纹融合识别系统和掌纹/掌脉融合识别系统,这些成果显著地提高了系统的识别精度、可靠性和安全性。他们在研究中积累了15万多幅的掌纹图像数据资源。据不完全统计,项目组发布的掌纹图像公开库已经被全世界31个国家和地区的231个研究单位申请使用。

    就国内市场来说,掌纹系统的使用远远不如指纹系统普遍、迫切、威力大,很多地方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然而这一两年内,对掌纹系统的呼声开始变为具体行动。一些厂商利用自己的产品已经占到了先机。我们必须有序计划,奋起直追。

    谈到掌纹系统和指纹系统,有一个小比较,是说掌纹系统的误识率会更低,完全可胜任苛刻的高安全性要求。另外,还有一个对指纹识别系统的恐慌问题。这个事情源于2002年,日本横滨国立大学的一名教授在演示中,从玻璃门上获得某人的指纹资料,并制造出凝胶模型,成功的骗过了指纹识别器。这样的话,不排除以后高科技犯罪中对指纹的伪造。

(3)人脸自动识别系统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20世纪90年代后期人脸识别技术逐渐从实验室走向了商用。如1998年德国西门子公司的Nixdorf高技术公司开发成功Face VACS;2001年日本东芝旗下的E-Solution公司推出Face Pass;美国开发的Face It等专业的商业人脸识别系统开始进入市场。我国则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研究人脸识别问题,目前许多研究机构和公司都具有自主技术。
人脸识别技术的研究方法目前主要有基于整体的人脸识别和基于特征分析的人脸识别两个研究方向。基于整体的人脸识别研究方法,是将人脸图像看作是一个二维的灰度分布,然后利用不同的降维和特征提取方法获得每个人的人脸表征进行识别;而基于特征分析的人脸识别方法,则利用每个人的面部特征如眼睛、鼻子、眉毛、嘴巴和面部轮廓等的具体位置、大小、形状及其相对位置的不同来进行特征提取以达到识别的目的,即将人脸基准点的相对比率和其它描述人脸脸部特征的形状参数或类别参数等一起构成识别特征向量。这种基于整体脸的识别不仅保留了人脸局部之问的拓扑关系,而且也保留了各局部本身的信息,而基于局部的识别则是通过提取出局部轮廓信息及灰度信息来设计具体识别算法。
    人脸识别技术目前主要的算法有:特征脸算法、奇异值分解法、弹性图匹配法、隐马尔可夫模型法、神经网络法等。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方法的不断创新和完善,使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前景越来越广阔。随着公安情报资料搜集工作的逐步完善、公安基层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的提高以及现有情报信息资料和技术设备的不断整合,人脸识别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领域将更广。以下是主要的几个应用领域。

    布控排查。发达的海陆空交通网络使人员的流动性大大增加,在方便了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在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当犯罪嫌疑人、通缉的在逃人员以及重要的贩毒人员等出现时可以及时识别并报警;
    边境检查。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交往的不断增加,使出入境人员数量不断猛增。把好边境检查关,就是守护好国门,保护国家的安全。在边检通道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当国际恐怖分子等重大嫌疑人入境、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外逃时可以及时识别并报警;
    犯罪嫌疑人识别。公安机关可以利用各种人像资料库,将犯罪嫌疑人的图像与人脸识别系统资料库中重点人口的图像进行筛选、比对并识别,可以提高办案效率;
    司法人像鉴定。在刑事司法鉴定中,可以使用在犯罪现场监控录相获得的视频图像与嫌疑对象进行人像同一鉴定;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对检材中的人像与样本照片或某人进行同一鉴定,从而判断检材中的人像与样本照片是否同一或检材中的人像是否就是某人;
    重点场所的门禁:一些重点场所对出入人员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对出入人员身份进行准确识别是确保重点场所安全的关键。比如在银行金库、博物馆、机要室、武器库、重要会议等重点场所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可以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识别,保障重点场所的安全。

(4)DNA识别技术。DNA,即脱氧核糖核酸,是位于生命有机体细胞内的生物大分子,它携带有遗传密码信息, 能够控制各种遗传特征。DNA分子由两条双螺旋结构相互缠绕的多核苷酸长链组成,由于各核苷酸中的碱基有差异,这种排列次序构成了特定的遗传密码。除了同卵双胞胎之外, 世界上不可能出现两个人的DNA 完全一模一样的情形。DNA具有多态性,包括长度多态性和序列多态性,由此决定了个体间的差异,通过有关生物科学技术检测人类基因组的多态性,就可以进行个体识别。

    回溯DNA鉴定技术的历史,并不遥远。从世界范围来看,DNA 鉴定技术是由英国遗传学家亚历克?杰弗里斯(Eric Jefferays)于20年前初创的,其后不久便应用于一起刑事案件的侦破中,且对该案的侦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各国在DNA鉴定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立法。从欧洲范围来看,英国早在1995年就通过了与DNA相关的立法,此外,荷兰、奥地利、德国、法国、瑞典、瑞士等国也都在90年代中后期制定了关于DNA问题的相关法律。在美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了《DNA鉴定法案》(DNA Identification Act),对DNA实验的论证、能力测试、实验室改造、DNA鉴定的技术标准都给予了原则性的规定,从立法上保证了DNA鉴定的质量。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国家在DNA鉴定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中,充分认识到建立DNA数据库将十分有利于确认犯罪嫌疑人,加快破案的速度,因而非常重视DNA数据库的建设,各国纷纷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究和开发DNA数据库。目前世界上约有近80个国家已经建立了DNA数据库。尤其是英国和美国,在这方面起步早,发展快,毋庸置疑地处于全球领先地位。1990年,世界上第一个DNA数据库在英国法庭科学服务部(FSS)建立,随着相关法律的完善,到了1995年,权威、完整的国家级DNA数据库已经基本建成。目前,英国已经为275万人建立了DNA数据库,每周可以通过数据库比对800个犯罪嫌疑人。美国也是从1990年开始DNA数据库的研究、建设,起初是各州自行此项目的开发,先后有26个州建立起了本州的DNA数据库。到了1998年10月,美国建立了联邦罪犯DNA数据库,对凡由法院判决有罪的人,均采集DNA样品,然后进行检测,之后将结果存入计算机,并将联邦罪犯DNA数据库与各州DNA数据库进行了联网,实现了数据库资源的共享。截止2004年,美国联邦DNA数据库里面已经有近190万份数据,而美国总统布什当年还签署了一项法案,美国联邦政府将在今后5年里为国家DNA数据库追加约10亿美元投资。

    在我国,对DNA鉴定技术的最初研究与西方国家在时间上几乎同步,到了1993年,该技术便被应用到实际的刑事侦查活动中,至今已有十四、五年的历史。目前,DNA鉴定技术比较多地运用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尤其是凶杀案、强奸案的侦破中。依靠DNA鉴定技术能够锁定犯罪嫌疑人;依靠DNA鉴定技术能够进行尸源认定,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依靠DNA鉴定技术能为串并案件提供依据;依靠DNA鉴定技术能够排除犯罪嫌疑,纠正错案。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是我国DNA鉴定技术研究的权威机构,该中心每年受理、检验的DNA鉴定案件就有一千余起,其中大多数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拥有国际领先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聘请海内外的各个领域的专家为专家团,指导疑难案件的鉴定,在国内的DNA鉴定领域享有盛誉。
需要说明的是,DNA鉴定技术虽然在我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和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英、美两国相比较,我国仍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特别是在DNA数据库的建设上。由于资金的缺乏和相关法规迟迟不能出台,我国DNA数据库的建设至今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虽然上世纪90年代中期有关专家就开始呼吁尽早建立全国DNA数据库,但从1998年立项至今,全国的DNA数据加起来也只有20多万份。显而易见,DNA鉴定技术以及数据库的建设在我国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相关部门可谓任重道远。

(5)其他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还有虹膜识别、视网膜识别、手形识别、红外温谱图、人耳识别、声音识别、味纹识别、步态识别、签名识别、击键识别等等,在世界不同的国家也有一些使用,而我们国家则用的不是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再谈了。但我们关注这些技术。有两种考虑,一个请大家也密切关注各地公安的需求,如果发现有技术可能在一、两年内会被大量用起来,那么我们就需要未雨绸缪;另外,我们也在进行着必要的技术储备,一旦某种技术相对成熟,而公安又有着一定的需求,我们会开发相应的系统,然后引导公安特别是刑侦技术人员使用。

三、 我们的技术和产品

关于技术发展这方面,我们一直进行着必要和扎实的技术储备。目前,我们的自有技术在不断加强,一些新技术在我们的产品中会有计划、有步骤地得到应用。可以预期的是,它们的使用将极大地提高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一)目前我们指纹方面的主打产品是AFIS v4.1。关于它,我们已经总结了“四新三多二超一合”的特点。“四新”首先是指新的以人员和案件为中心的数据组织方式,这便为其他功能的拓展、信息的关联等提供了方便;同时我们采用商用数据库作为数据平台,使得系统的能力、开放性和安全性都大大提高;第二新是新的比对结构:树状拓扑迭代结构,它可以进行树形扩展并自动进行负载均衡,同时可以支持最多4096台比对器。第三新是我们提供了新型的Web模块,为用户提供了更方便的使用模式。还有一新是在这个版本中,通过建立消息机制,实现了办案过程的流程化控制,提供了新的管理机制。“四新”是根本,有了四新,我们还提供了三多,即多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多库和多比对方法;还有二超,即超大库容和超高比对速度;最后还有一合,就是和刑侦信息系统的融合。

    除了“四新三多二超一合”,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2007年公安部五局制订了关于指纹技术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预计会在今年下半年或2009年全面启动,而我们的v4.1是完全符合公安部标准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前面我们说过,现在是推出我们的掌纹识别系统的时候了。我们已经做了相应的准备和部署,计划今年上半年会拿出产品,下半年会在市场上全面推开。

    (二)关于刑侦综合信息系统,我们目前的主打版本是V3.0。经过在宁夏和陕西的使用与完善,目前CMIS v3.0可以说已经成熟。V3.0不但把刑侦办案功能拓展为案事件管理平台,而且融合了执法监督功能。这一点是很重要的,现在已经不能想象案事件管理与法律文书相分离的情景。这种拓展与融合与我们以前的V2.x相比,可以形象地比喻是把原来的一只脚站着变成了现在的两只脚站着。另外,V3.0还结合了研判分析、网上缉控、指纹接口、PKI接口,以及短信查询、电话查询等功能,使整个系统的实用性和实战性更加强大。
我们还在开发着公安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它主要是以案事件、执法办案、派出所综合三大块为中心,旨在为派出所民警(包括各个警种)提供全面的业务与应用平台,解决重复录入和部系统对接问题,在办理日常业务的同时,发挥实战能力。目前该系统的开发已经进入扫尾阶段,下面需要通过试点运行让它成熟起来。

    我们前面说过要开发一些应用系统。具体的打算是,我们准备在2008年推出刑侦智能研判分析系统和刑事技术串并案系统。如果能够有具体的应用单位予以配合、呼应,那就更好了。
还有一个问题要提一下。我们希望把我们的产品线定义为“在大信息环境下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应用”,逐渐消弭指掌纹产品和MIS产品之间的鸿沟,为公安特别是刑侦应用提供真正融合的一体化产品。这一点希望全体技术和技服人员都要重视,要从现在开始就转变观念。

四、 2008年市场规划

关于指/掌纹市场:
    1、 有技术需要和经济条件的地方,全面升级为V4.1;
    2、 技术需要不明显,同时经济条件不够好的地方,工作重点是V3.2的扩容;等公安部推标准的时候,再进行V4.1的升级;
    3、 并行推进现场库和滚采系统的建设;关于现场库,可以选择条件好的地方先上,一旦应用出了效果,再向其他地方示范推广。关于滚采系统,这个属于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采集工作后,效果肯定会有的;有条件的要上,没条件的努力创造条件。
    4、 掌纹系统:可以把我们的计划知会用户;同时与用户多交流,充分了解他们的需求、工作部署和资金等各方面情况。

关于MIS市场:

    1、 有条件的全部升级为V3.0,因为原来的V2.x版本技术上已经落后。
    2、 关心用户对信息应用方面的需求,如果有具体的项目来配合刑侦智能研判分析系统和刑事技术串并案系统的实现,那将是很好的一件事情。
    3、 考察哪些地方有可能上公安信息综合应用系统。积极保持接触。一旦有明确意向,我们将全力推进。

    以上是我的一些浅识,不妥之处请大家指出,并请多多包涵。谢谢大家,祝大家春节快乐、阖家幸福,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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